近日,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车罚字〔2017〕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北京立新兰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,被处以40万元罚款。
京环保车罚字〔2017〕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11月9日对北京立新兰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,发现该单位在2017年对京AF9247、京AQ3988、京G49835、京G49840、京G49843、京G49852、京G49855、京G49857、京G49858、京G49861、京G49862、京GGU911等12辆车进行检测时,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。
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北京市环保局处罚决定如下:没收违法所得,处四十万元罚款。近日,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车罚字〔2017〕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北京立新兰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,被处以40万元罚款。
京环保车罚字〔2017〕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北京市环保局于2017年11月9日对北京立新兰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,发现该单位在2017年对京AF9247、京AQ3988、京G49835、京G49840、京G49843、京G49852、京G49855、京G49857、京G49858、京G49861、京G49862、京GGU911等12辆车进行检测时,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。
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北京市环保局处罚决定如下:没收违法所得,处四十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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